閩南風俗若干條



生日:
今,國人生日多以西元記之,惟年老者有夏曆記。吾見今閩中鄉村之地多有青年者仍以夏曆記之。然身分證無夏制。故以西元之日表夏曆。
例:夏曆一月一日,即記1月1日,並非西元之1月1日。

婚嫁:
  女嫁與男方,女方嫁妝極貴重。
  此地風俗家產獨歸家中男兒所有。
  家中女兒亦極其認同此風俗。女子認為嫁妝之值亦是家產之分配。吾問於此地青年女子而知。可見,此地漢人風俗保留極好。
  然,此亦為被世人所認為封建思想殘留也。

綜觀世間,多有親者為父母之遺產爭而為敵也。傳統之俗,可避之。

戊子年二月廿八日 清明於南安
2008年4月4日






重男輕女:
  今,閩南重男輕女於中共國尤甚。多有家庭數胎後未的男子,而後買他人之子也。亦有計劃生育行首胎若女,可再胎也。
  重男者,華人之俗。昔,胡虜多次入侵,華人多有南遷,此地之俗猶為濃厚,無可厚非。然,買兒非血親。待之卻甚於血親。吾不知是否本來面貌否?

丁亥年十二月初八
2008年1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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