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给重庆市市长关于火灾的信

市长先生:
http://news.tom.com/2006-01-04/000N/74118854.html(失效)
如上连接的新闻相信你们已知道和正在解决中了,但是希望您更多关注一下。

这是我小时候长大的地方,这里从前是一个贩毒和犯罪率很高的地方,但是由于社会治安的改良已经成为过去,不过这里的房子已经太老了,以前发生过局部跨塌,后来加了固!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房子早该成为危房,可是因为其地处“隐蔽”,所以其“危房牌照”也那么迟。

多亏这把火,这把火烧掉了早该拆掉的危房。可是这把火让您的本来就贫穷的120户居民无家可归,他们还没有完全忘掉元旦的节日气氛就突如其来的迎来了如此悲痛,你叫他们还有什么心情去迎接传统佳节———春节呢?

这把火的罪魁祸首是那个“精神病人”,但警察有没有责任?据我回去那里打听,如果警察能勇敢一些,这场大火也许就没有了。因为他们知道其人身上有两把刀,所以他们犹豫,不敢进入,如果能早些进入,那小小的火苗会被早早的发现,也许就没有这场悲剧了。

那里是贫困地区,我的家人(外公,外婆,大舅舅,小舅舅)住在那里,其中就有三个是残疾病人,还好他们住最外面,不然我不知道我的外婆和舅舅能否逃出来。他们现在借居在附近的邻居家里,家里的一切东西都没有来得急拿出来,那里至今被封闭着,我也是今天才知道,还好我舅舅的同事已经给予了他们经济上的支持,我的家人也许还能解决基本的住食上的问题!但是还有很多人金钱和衣物都被烧光了,他们很多都无家可归。记得我家对面有一位孤寡的中年人,他亦为一个残疾人,他的脚被锯掉了,他吃喝拉撒都在那十来个平方米的房间里,他平时需要购买物品都是雇佣一位“棒棒”帮他忙,他已经没有亲人,我不知道他现在在那里……

我无法了解到更多的人,但在那里居住的人大部分都是贫穷的,没有人会愿意居住那破久而又窄小的木板房里。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对其地区火灾的善后工作。

2006年1月5日 星期四
夏曆乙酉水年 十二月小 初六日
己丑火(季冬)月 甲午金角執日
此文曾刊登於重慶兩會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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